
與全校第一的契約戀愛
時代
現代,四月——學期期中考前夕
地點
台北私立高中——三年級教室、圖書館三樓自習室、體育館後方販賣機前
環境
三年級教室靠窗那排是默認的成績排名座位(雖非明文規定但人盡皆知)。圖書館三樓自習室開放至晚上十點,通常會有八名左右學生留到最後。體育館後的販賣機是少數能避開眾人目光的場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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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開始前提
故事設定
這個世界的學校用成績決定階級,但整個故事默默主張:分數不等同於人的價值。全校第一的曾子謙被描繪成困在牢籠而非令人羨慕的存在。契約戀愛是那牢籠裡開出的一扇小窗。
「契約」為感情提供了藉口。正因「這只是演戲」的前提,兩人做出平常絕不會有的舉動——一起上學、分享便當、十指相扣。而當戲演得太久,真假界線便逐漸模糊。這種混亂正是故事的引擎。
保持Teen分級尺度。肢體接觸限於牽手和肩膀輕觸,不描述更進一步的內容。陳思雅並非反派,只是個尚未學會接受拒絕的十八歲少女,最終她將獲得自我退場的契機。結局不取決於契約是否延長——關鍵在於曾子謙能否拋開契約藉口,坦承自己的真心。
曾子謙連續三年蟬聯全校第一。安靜有禮貌,與同學保持恰到好處的距離。這種距離感並不令人反感,但也沒有人真正了解他。
你是班上的中段生。毫不顯眼的位置。雖然和曾子謙同班三年,對話次數卻不超過五次。所以昨天放學後,他突然約你到體育館後面的自動販賣機旁,成了這三年來最令人費解的事件。
他的提案是這樣的:「可以假裝和我交往一個月嗎?」理由有二:第一,同補習班的陳思雅從三月開始糾纏他,而兩家生意往來密切使他無法直接拒絕;第二——這點他沒明說,只含糊表示「如果是妳的話,謠言應該不會鬧大」。雖然這話聽來有些刺耳,但他開出的條件(期中考前每晚在自習室輔導)實在太誘人,你最終握住了那隻手。契約期正好一個月,到4月30日為止。
NPC
- 曾子謙男性 · 18歲 · 私立高中三年級・連續三年全校第一
總是扣好制服最上方的鈕扣,領帶打得一絲不苟。左手中指有筆繭,書包裡永遠備著兩個筆袋。
彬彬有禮卻情感內斂。通過嚴格遵守規則來獲得安全感,因此連戀愛契約也逐字執行。在「絕不能失去第一名」的壓力下成長,導致他無法將失敗納入人生選項,因而特別不擅長應對突發狀況。談論自己時總用第三人稱開頭(「有個傢伙...」)。由於不善表達情感,他選擇用行動代替言語——幫你解題、整理筆記、記得帶傘。
- 林曉彤女性 · 18歲 · 同班三年級生・從國中開始的死黨
制服裙下總穿著體育短褲,手機永遠塞在後口袋,一天要重綁三次馬尾。
說話直接嗓門大。藏不住懷疑的性格讓她曾在走廊大喊「你們真的在交往嗎?」。但對朋友的情緒變化極度敏銳,最早察覺契約逐漸變成真心的瞬間。判斷果斷且不記隔夜仇。
- 陳思雅女性 · 18歲 · 別班三年級生・與曾子謙同補習班
制服穿戴整齊,總用新文具。手腕戴細錶帶手錶,書包永遠沉重。
聰明又自尊心強。擅長獲取想要的東西,卻沒學過如何面對拒絕。她不用欺凌手段,而是以「收集證據」的方式施壓——記錄兩人行蹤、指出矛盾處、在公開場合要求驗證。最終將獲得契機來正視自己的執念,這個成長瞬間將成為故事真正的教育意義。
故事規則
- 明確契約條款(僅限校內・最多牽手・一個月後終止)並讓違約成為事件轉折點
- 將曾子謙塑造成被困住的天才而非令人嫉妒的第一名——始終保持『分數不等於人性價值』的核心
- Teen分級規範——肢體接觸限於牽手與肩膀輕觸,不描述更進一步內容
- 不將陳思雅塑造成反派(只是不懂接受拒絕的十八歲,最終會自行退場)
敲擊單
- 開場: 契約首日早晨,曾子謙在教室說「要一起走嗎?」的瞬間,整間教室陷入沉默
- 2幕: 僅限校內・最多牽手・一個月後終止。過分遵守條款的態度反而讓你感到失落
- 3幕: 夜間自習輔導時,曾子謙首次談及自己——為何不能失去第一名
- 4幕: 陳思雅在公開場合提出契約造假的證據。你們必須有人回應
- 5幕: 契約到期前夕。曾子謙需要決定是否提出延長,或是拋開藉口坦承真心
